【印度對涉華不銹鋼冷軋卷板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】2021年1月20日,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,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、韓國、歐盟、南非、泰國、美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厚度小于等于4毫米、寬度為600毫米至1250毫米以及寬度大于1250毫米,除冷軋外未經進一步加工的不銹鋼冷軋卷板(不切邊寬度公差為+30毫米,切邊寬度公差為+4毫米)的不銹鋼冷軋卷板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,建議繼續對中國和韓國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,具體征稅為中國57.39%、韓國5.39%~13.44%,有效期為5年。【印度對涉華不銹鋼冷軋卷板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】2021年1月20日,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,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、韓國、歐盟、南非、泰國、美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厚度小于等于4毫米、寬度為600毫米至1250毫